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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宣城市3月份下旬正式开始不动产登记

宣城房天下  作者:xuancheng  2016-03-21 12:34

[摘要]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就“加快不动产登记步伐,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主题在宣城 网站与网民进行实时在线访谈。针对网友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相关 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出了解答。小编整理部分重要信息如下: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就“加快不动产登记步伐,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主题在宣城 网站与网民进行实时在线访谈。针对网友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相关 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出了解答。小编整理部分重要信息如下:

问:《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作用?

不动产权证书》是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不动产权证书》是保管在权利人手中的,它是表明权利归属的一种证明。

不动产登记如何收费?

目前,我国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收费标准和文件暂未出台。我市即将开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文件和标准延用房产、土地、林业等部门的收费标准和文件,但对房地产统一登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按登记内容,只收取一项登记费,即以土地权利为主要登记内容的,按土地登记收费标准收取;以房屋产权为主的登记,按房屋登记收费标准收取,不得重复收费。

为什么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是为了解决分散登记的诸多弊端。在分散登记模式下,既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影响不动产交易安全;也造成机构重复设置、资源浪费、 成本增加,不方便群众和企业;还造成“信息孤岛”,不利于公众查询和信息共享,必须通过统一登记来解决。同时,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基础,这项工作对于完整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推进简政放权、提高 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尤其是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都具有重要意义。

宣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办房产证、土地证就直接向不动产登记 申请就可以了吗?是不是不用再去房管局了?

宣城市不动产登记 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5年9月13日批准建立,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县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宣城市不动产登记 计划于2016年3月下旬正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 的办公地点在市建设科技大厦,为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我市将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窗口统一设立在建设科技大厦一楼。

不动产登记信息可以随意查询吗?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般来说,不动产权利人、与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另外,司法部门需要查询权利人的不动产信息时,也是可以查询的,但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的证件,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登记资料,以及查询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泄露查询资料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过去办理的房产证、土地证,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是否需要更换成新的证书,过去的证书还有效吗?

根据“不变不换”的原则,老百姓过去依法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 权证》,都是有效的,而且,效力不变。只要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则不需要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小产权房为什么不能登记发证?

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 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因此,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 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物,是不能登记发证的。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不会被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持有《房地产权证》,但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目前我市网民朋友大部分都已经为自己的房产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可能还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如果已持有《房地产权证》,并能提供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可以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 权的首次登记。要说明的是,如果网民朋友只有《房地产权证》,没有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在办理房屋交易和抵押时,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将不能受理,更不能办理登记手续。 注:《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

我是一名高二学生,是否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

单独申请不动登记的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年满18周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 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持有房地证,但未办理土地证,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

目前我市网民朋友大部分都已经为自己的房产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可能还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如果已持有《房地产权证》,并能提供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可以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 权的首次登记。 要说明的是,如果网民朋友只有《房地产权证》,没有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在办理房屋交易和抵押时,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将不能受理,更不能办理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有什么好处?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发生效力的前提。例如,甲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乙,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成立就发生效力,但如果不登记,房屋的 权仍然属于甲。只有登记了,不动产登记簿上甲的名字变更为乙的名字,在法律上讲,房屋才属于乙,是乙的财产。所以,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和体现。依法进行的物权公示,具有社会公信力。经过不动产登记,能够更好地维护不动产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请问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子可以抵押吗?

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 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我市宣州区作为农民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暂停调整实施宅基地不得抵押的规定。因此,宣州区范围内农民房屋(含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试点政策至2017年底前结束。

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后,我们办房产证是否就不用去房管局了。不动产登记大厅什么时候开始工作,地点在哪?

宣城市不动产登记 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5年9月13日批准建立,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县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宣城市不动产登记 拟定2016年3月下旬正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 的办公地点在市建设科技大厦,为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我市将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窗口统一设立在建设科技大厦一楼。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来的房产查询在哪个部门办理?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信息的查询将在不动产登记 受理,地点仍在市建设科技大厦一楼不动产登记 查询受理窗口。

我有一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已建厂房,但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是否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百八十二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二百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故该土地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但是已建厂房一并抵押,不能单独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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